對方不來辦離婚怎麼辦?可以單方面登記離婚嗎?

當婚姻走到一個讓人不得不思考離婚的地步時,很多人心裡其實是很掙扎的。聖經《哥林多前書》第13章第7節有一句話說:「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這不只是對愛的描述,其實也提醒我們,婚姻裡彼此相處最重要的,就是這樣的態度和心意。

如果一段婚姻已經失去了原本該有的基礎,像是包容變成了彼此傷害的理由、信任修不好、未來也看不到希望,忍耐只剩下耗光自己,那我們就得誠實面對,想辦法找到一條對彼此都合理、也問心無愧的出路。離婚不是一時衝動,而是在真的確認這段感情已經回不去了之後,做出的一個成熟決定。

依據《民法》1052條 規定,當事人若欲單方提起離婚訴訟,須符合條文所列舉之十項法定事由中的任一項,即可具備訴訟離婚之法律要件。

當符合一定條件後,離婚訴訟會先依《家事事件法》第23條 進入強制調解,也就是法院會安排雙方坐下來先談看看。如果調解沒談成,案件才會進到正式開庭,由法官針對雙方的爭議內容進行審理,最後做出判決。

不過,依據我國法律規定,離婚須採「登記制」,須經雙方當事人親自至戶政事務所辦理離婚登記,始生法律效力。然而,實務上常見一方雖口頭同意離婚,卻遲遲不履行登記程序,或刻意規避,以致另一方無法完成離婚,權益受損。為防範此類情形,法院程序中設有「調解離婚」機制。

可以單方面辦理離婚登記嗎?

調解離婚大致上有兩種情況。第一種是夫妻雙方已經談好要離婚,但怕之後有爭議,或一些權益沒講清楚,所以選擇由法院來主持調解,讓調解內容有法律效力,當作正式的離婚依據。

第二種是雙方還沒談妥,不管是離婚本身,還是監護權、財產分配這些問題都沒共識。如果其中一方先提離婚訴訟,法院會先安排調解,看看雙方能不能談攏。如果調解不成,才會進一步進入打官司的階段,由法官來判。

對方不來辦離婚,我能自己去登記嗎?需要符合什麼條件?

依我國《民法》第1049條 規定,離婚須經雙方當事人親自到戶政事務所辦理登記,始發生法律效力。若其中一方雖口頭同意離婚,卻遲遲未出面辦理登記,另一方將無法單方面完成離婚程序。此時,若協議無法成立,則只能依據《民法》第1052條 提出單方訴請離婚。

離婚協議書和證人要怎麼準備才有效?

《民法》第1050條 規定,協議離婚須有兩位具完全行為能力的證人簽署,目的在於確認雙方離婚的真意與意願,防止因一時衝動而作出重大法律行為。證人應年滿18歲,能親自見證或確信當事人確有離婚意圖,最佳做法為4人當場簽署或錄音錄影存證,以避免日後產生離婚效力爭議。證人無需限於親友,亦可雙方共尋、單方安排或委由律師提供專業見證服務。

協議離婚的時候,夫妻要先把監護權、扶養費、財產怎麼分配這些事情談清楚,寫成離婚協議書。如果不太確定怎麼寫比較有法律效力,也可以請律師幫忙。協議書要由雙方親自簽名,還要找兩位清楚了解你們真的想離婚的證人一起簽名。如果是未成年夫妻,還要經過法定代理人同意。

最後,兩個人要帶著協議書和相關證件,一起去戶政事務所辦理登記,只要當天登記完成,離婚就正式生效了。

辦理離婚登記需要帶哪些資料去戶政事務所?

書面文件:應備妥離婚協議書共三份,分由夫妻雙方各自持有一份,另由戶政事務所留存一份。三份協議書內容需完全一致,並應由夫妻雙方當事人及兩位具完全行為能力之離婚證人親筆簽名,方具法律效力。

法定證件:夫妻雙方須攜帶戶口名簿正本、國民身分證正本及印章(或親簽)。另為辦理證件異動,各自提供一張近兩年內、符合身分證格式之彩色大頭照。

應繳費用:更換戶口名簿規費每份新臺幣30元,換發身分證費用為新臺幣50元,建議當事人預備新臺幣80元以上以利現場繳費,確保登記手續順利完成。

離婚登記當下就生效嗎?還有什麼要注意的?

若為協議離婚,經夫妻雙方簽署具備法定要件之離婚協議書,並由兩位具完全行為能力之證人簽名確認後,當事人攜帶相關文件親自至任一戶政事務所辦理離婚登記,登記程序一經完成,離婚即告生效,法律上之婚姻關係亦隨之終止,無須另行法院裁定。

實務上有時候會碰到,有一方用騙的,讓對方簽了離婚協議書,接著就說兩人已經離婚,甚至拿這個當理由要對方放棄權利或不履行義務。這種做法其實根本不合法,也是不對的。

要特別提醒的是,就算簽了離婚協議書,如果沒有一起去戶政事務所辦理登記、也沒有把身分證上配偶欄改掉,那法律上你們還是夫妻,婚姻關係依然有效,受法律保護。沒完成登記的離婚協議,並不能讓婚姻真的結束。

離婚無效相關案例

新北地方法院113年度婚字第668號民事裁定 指出,證人甲雖稱未與原、被告確認離婚意願,惟其與當事人熟識,卻於見到離婚協議書時毫無疑問即同意擔任證人,並隨即提供個資,行為與常理不符。此外,其對多項關鍵細節僅以「不知道」「不記得」等語回應,顯有附和被告之嫌,證詞存疑,最終,法院認定其證述不足採信,並據以確認兩造間婚姻關係仍屬存在。

離婚協議證人之法律條件與實務建議

根據法律規定,協議離婚一定要有兩位證人簽名,這樣才算有效。證人要年滿18歲,也就是要是法律上認定的成年人,才可以簽這種正式文件。

而且這兩位證人不能只是簽個名就好,他們要清楚知道你們夫妻倆是真的想離婚,不是被逼的、也不是誤會。他們可以是親眼看到你們談好要離婚,或是透過訊息、對話確認你們的意思。

比較保險的做法是你們夫妻和兩位證人一起到場簽名,最好還能錄音或錄影,日後如果有人反悔或有爭議,也比較好拿出證明。

另外,證人不一定要是你們的親友,也不用一人找一個。只要雙方都同意,找同一位或請律師事務所幫忙找證人都可以。只要符合這些條件,整個離婚程序就會比較順,也比較不會出問題。

辦理協議離婚手續及所需費用

辦理協議離婚手續分為四個階段進行說明:一、取得離婚協議書;二、協議內容擬定;三、證人簽署;四、辦理離婚登記。

離婚手續四階段
取得離婚協議書 上網下載離婚協議書
協議內容擬定 夫妻雙方自行協議並撰寫
證人簽署 邀請親友擔任證人
辦理離婚登記 至戶政事務所辦理離婚

離婚協議內容如果是夫妻自己談好、自己寫,就不需要額外花錢。不過如果怕寫得不夠完整、想請律師幫忙,也可以找專業協助,只是會有律師費。

證人的部分,很多人會請親友幫忙當證人,依照習俗通常會包個紅包表示感謝,大約500到1000元不等,看各自情況。

至於辦理離婚登記,主要只需要付戶政事務所的規費,像換身分證一張50元、換戶口名簿一份30元,如果要中英文離婚證明書,一份是100元,整體來說費用不算高。建議大家可以依自己的需要和預算安排,該花的不要省,整個手續才會辦得順利又合法。

假日可以辦理結婚或離婚登記嗎?

辦理假日結婚登記,應依各戶政事務所作業規定 ,於預定登記日前3個工作日(含)至30日內完成申請手續,並於工作日的下午3時前完成預約作業,實際申請期限及程序請依個別戶所公告為準。

離婚登記能不能在星期六辦,要看你打算去的那間戶政事務所有沒有開。因為登記是要連線到戶政系統作業的,不是每個地方週六都有服務。建議你先打電話去問清楚,確認那天有沒有辦公、能不能辦離婚,才不會白跑一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