構成離婚條件有哪些?如何保障權益?離婚前必讀6件事!
「婚姻是一座圍城,城外的人想進去,城裡的人想出來。」──錢鍾書《圍城》
從相戀到步入婚姻的過程看似美好,但正如錢鍾書先生所說,想從婚姻這座圍城裡逃出來的人可不少,如果夫妻間真的走到兩相厭棄的結局,離婚可不像你想像中的這麼簡單喔!哪些情況才符合離婚條件?如何聲請裁判離婚?關於解除婚姻關係的條件及保障自身權益的方法,現在就一起來了解吧!
離婚的方式有哪些?
根據離婚夫妻的狀況不同,大致可分為以下3種離婚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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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議離婚:**也可稱為兩願離婚,只要在雙方有共識的情況下,談好財產分配、子女監護權等問題,並且雙方親自至戶政機關辦理離婚登記即可。要注意的是,協議離婚須提供具有夫妻雙方及2位證人簽名的書面協議,才具備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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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解離婚:**如果雙方都有離婚共識,但對於財產分配、子女監護權等條件仍未談妥,可向法院聲請調解,在較為和緩的情況下進行談判。完成調解後,法院會代為通知戶政事務所,雙方只須親自進行身分證換發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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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離婚:**雙方並沒有離婚的共識,或有一方想要結束婚姻關係,無法以和平的方式離婚,就需要聲請裁判離婚。若法官准許夫妻離婚,則法院會通知戶政事務所辦理離婚登記,當事人則要親自前往辦理身分證換發。
符合哪些條件才能聲請裁判離婚?
依據民法1052條 第1項規定,符合離婚十大要件者,可向法院聲請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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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關係存在的情況下又與別人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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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配偶以外的人合意性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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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對另一方有身體或精神上的虐待行為,讓另外一方無法繼續同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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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對另一方的直系親屬有身體或精神上虐待行為,或夫妻一方的直系親屬對另一方有虐待行為,導致受虐方無法繼續同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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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其中一方出現失蹤,不照顧、不聯繫另外一方,或將另外一方趕出家門等惡意遺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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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其中一方有意圖殺害另外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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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無法醫治且具有傳染性的惡疾,如梅毒、菜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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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嚴重無法醫治的精神病,如:精神分裂、躁鬱症等疾病,且因此疾病夫妻無法繼續共同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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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方生死不明已超過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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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故意犯罪,經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確定。
若發生以上10種情況,可由權益受損方提出訴訟請求離婚,造成此狀況者則無法提離婚喔!
雖然法律列出10個要件作為訴請離婚的條件,但民法1052條 第2項也有提到,若有其他重大事由,導致難以維持婚姻,夫妻其中一方也可以提起離婚訴訟。這邊會建議當事人蒐集確切證據,以客觀事實舉證夫妻關係確實難以繼續,才有較高機率可以成功離婚。
離婚訴訟流程如何進行?
共有以下5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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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訴訟:**當事人委託律師撰寫離婚訴狀,並向住所地法院、共同居住地法院、起訴原因發生地法院等任一法院聲請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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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調解:**須先進入強制調解程序,由調解員協助雙方取得離婚共識,後續完成調解筆錄即可解除夫妻關係;未能取得共識,則協商破局,進入審判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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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審理:**法院開庭進行審理,除了雙方的論證,法官也會審核當事人提出的證人、證物及書狀資料決定判決結果,建議可委託律師陪同出庭,才能在法庭上有較好的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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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判決:**法官根據雙方提出的證據及說法完成正式判決,之後法院會寄出判決書給當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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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登記:**當事人收到判決書後若對判決結果無異議,雙方即可前往戶政事務所辦理離婚登記,如果不服,可在20日內提起2審上訴。
離婚方式比較
以下為你整理3種離婚方式的比較表格,讓你更快篩選出適合的方式:
協議離婚 | 調解離婚 | 裁判離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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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源依據 | 民法第1049條 民法第1050條 | 民法第1052-1條 家事事件法第30條 | 民法第1052-1條 |
離婚方式 | 雙方達成共識的情況下自行前往辦理 | 雙方有離婚共識但尚未談妥條件,可向法院聲請調解 | 雙方無共識或有一方想請求離婚,可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
離婚要件 | 無特定條件 | 無特定條件 | 須符合離婚十大要件或其他重大事由 |
辦理時間 | 最快1天內即可完成 | 約需要3~6個月 | 約需要1年~1年半 |
常見風險 | 易有協議不明確導致無法維權的情況 | 若調解不成功,仍要進入訴訟程序 | 須花費大量的時間及金錢打官司 |
離婚後的6個關鍵行動!這樣做保障自身權益
離婚如何保障自己的權益呢?這邊提供你6個關鍵行動,有益於你保障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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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認協議書完整性:**除了當事人基本資料、離婚原因等事項,離婚協議書還須明確註記夫妻離婚後權利義務的分配,如:親權、贍養費、夫妻財產分配等相關事宜,才算是完整的離婚協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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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財產分配問題:**若結婚時未約定夫妻財產制度的種類,離婚時一律按法定財產制來分配財產,建議委託律師從旁協助。完成財產分配後也要記得盡快辦理動產、不動產的過戶手續,有效保障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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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權歸屬相關問題:**雙方須從單獨監護或共同監護2個方法上取得共識,或透過訴訟方式,讓法院來判斷監護權歸屬,同時必須討論好探視相關事宜,以確保未成年子女的身心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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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須給付贍養費:**依據民法第1057條 ,請求贍養費的一方須為無過失方,且會因為離婚導致生活困難,同時被請求方有能力給付,離婚贍養費的請求才會成立。給付方式與金額多寡可由雙方自行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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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劃報稅相關事宜:**離婚後隔年申報前年的綜合所得稅時,離婚雙方可自行選擇是否要合併申報,但離婚年度過後應分開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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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保存好相關文件:**離婚後千萬不可丟棄協議書、判決書等重要文件,若是往後出現糾紛,這些都是很重要的維權證據喔!
離婚條件常見問題
Q1.單方訴請離婚可以嗎?
可以!只要單方訴請離婚條件符合上述10種情況的其中1項,權益受到侵害的一方就可以提起離婚訴訟。
Q2.分居算離婚條件嗎?分居多久可以訴請離婚?
目前實務上確有因分居而離婚的案例,但通常是基於惡意遺棄,或符合他人角度來看難以繼續維繫婚姻等已構成離婚要件的情況,才有較高機率能離婚成功。若僅就分居時間較長,或是因民法第1001條 中提到的「正當理由」而分居,是很難成功聲請離婚的!
Q3.進行離婚訴訟要付哪些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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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訟費:**主要包含裁判費、訴訟文書庶務費等,其中裁判費通常是由敗訴的一方負擔;若判決結果為雙方有輸有贏的情況,則須依照民事訴訟法第79條 來決定雙方須負擔的訴訟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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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費:**可分為案件諮詢、代擬離婚協議及協助離婚訴訟等費用,案件諮詢多以小時計費,1小時費用會落在4000元~8000元左右。代擬離婚協議書平均費用約會落在10000元~35000元內。協助離婚訴訟則以法庭審級進行計算,通常費用落在8萬~12萬元不等。
結語
以上就是離婚條件及其他相關資訊的介紹,建議你依照個人需求尋求專業的法律協助,才能確保離婚過程中遇到的每個問題都能以最恰當的方式解決,並為往後人生的新篇章打下安穩的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