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登記懶人包】登記要帶什麼?可能遇到哪些問題?一篇文章告訴你

「婚姻絕非如羅曼蒂克的人們所想像的那樣,而是建築於一種本能之上的制度,且其成功的條件不獨要肉體的吸引力,也得要有意志、耐心、相互的接受及容忍,由此才能形成美妙的堅固的情感。」──安德烈.莫洛亞《人生五大問題》

如果你和你的另一半有結婚打算,除了如安德烈.莫洛亞所說相互接受及容忍外,你也必須了解台灣目前承認的婚姻為登記婚,經過結婚登記才會產生法律效力,結婚登記要帶什麼?要在戶籍地才可以辦理嗎?關於結婚登記的相關問題,這篇文章將完整為你解答。

結婚登記是什麼?構成結婚的要件有哪些?

依據民法第982條 :「結婚應以書面為之,有2人以上證人之簽名,並應由雙方當事人向戶政機關為結婚之登記。」可以得知,結婚登記是情侶轉變為夫妻的重要儀式,證明了婚姻關係在法律上開始生效的時間,以及夫妻開始負起婚姻關係中相應責任與義務的時間。

而其實法律上也有規定結婚條件,共有以下5個要點:

  • 雙方皆有結婚意願: 是結婚最基礎的條件,雙方都要有自願與對方建立婚姻的意願。

  • 年滿法定結婚年齡: 依據民法第980條 ,雙方須年滿18歲才可結婚。18歲以下想要結婚須經過監護人的同意,婚姻關係才有其效力。

  • 無重大的健康問題: 結婚前,雙方須無精神錯亂或重大健康問題,否則婚姻關係可能無效。

  • 不得有重婚的狀況: 雙方不可在已有婚姻的情況下與他人再次結婚,否則可能觸犯刑法第237條 的重婚罪喔!

  • 非法律規定不得結婚者: 例如民法第983條 的直系血親、直系姻親,旁系親屬在六等親以內者都是不可結婚的對象。

2025結婚登記應備文件有哪些?

應備資料

辦理結婚登記時除了轉換雙方的身分,還有件重要的事,便是變更雙方的重要證件,因此須攜帶以下證件:

  • 有2位證人簽名的結婚書約

  • 結婚雙方的國民身分證正本

  • 結婚雙方的戶口名簿

  • 新式身分證規格照片各1張

※名詞解釋-結婚書約:也就是所謂的結婚證書,這邊提供給你高雄市鳳山戶事務所的結婚書約範本 ,民眾可自行下載取用。

不一定要攜帶的資料

目前不一定要攜帶的資料為結婚雙方的印章,當事人的簽名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特殊時間別忘了事先預約!結婚登記時間一覽

那麼辦理結婚登記是否能隨到隨辦呢?答案是須視情況而定,我們用以下3個情況來為你說明:

平日登記結婚

若想在平日完成結婚登記,不用事先預約,只要查好戶政事務所的上班時段,並在時間內前往辦理登記即可。

假日登記結婚

想在假日登記結婚,須提前3~30個工作天完成預約。可致電欲前往辦理的戶政事務所,或至網路預約戶政登記服務 完成預約。

指定日期登記

若雙方已決定結婚日期,但當天有事無法到場辦理,也可在指定日期的前3個工作天內至戶政事務所辦理登記,並向戶政事務所指定生效日期,婚姻關係就會在指定時間才生效。

結婚登記一定要在戶籍地辦理嗎?登記地點一次看

結婚登記戶籍不變

若是結婚時戶籍不變,可選擇任一間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因此不一定要在戶籍地才能辦理登記喔!

結婚登記戶籍變動

而若在辦理結婚登記時要遷入配偶的戶籍地,則須向遷入地的戶政事務所申辦,同時檢附原戶籍地的戶口名簿,以便更換戶籍。

結婚登記證人要到場嗎?成為結婚證人有什麼條件?

雖然上文中提到情侶進行結婚登記時須有2名證人,但其實只要結婚書約上有2位證人的簽名,那即使證人沒有到場也沒關係!建議挑選符合這3條件的人作為證人:

結婚證人應備條件

  • 年滿民法成年且具完全行為能力者,確保證人可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 證人認識新人及了解其交往、結婚的細節,可確保雙方達成對於婚姻的共識,同時避免日後的紛爭。

  • 若結婚雙方未滿18歲,則證人不可為新人雙方的法定代理人,否則可能因立場偏頗使日後出現衝突。

結婚登記流程

若資料已經準備齊全,也完成了結婚登記預約,去戶政事務所登記結婚的流程會怎麼進行呢?其實非常簡單,只須進行以下4個步驟:

  1. 攜帶應備文件至戶政事務所抽取號碼牌

  2. 到相關櫃台登記結婚並繳交相關的文件

  3. 雖然結婚登記無須繳納規費,但婚後需要繳納換身分證費用50元,更換戶口名簿的費用每份30元。若還要申請結婚登記書須繳納100元

  4. 領取相關文件及更換好的證件、戶口名簿即完成登記流程

結婚登記爭議實例:常見的登記後婚姻無效案例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13年度婚字第442號民事判決〉摘要
雖然原告與被告已有辦理結婚登記,然而由於被告偽造證人簽名,且被偽造簽名的證人本人未了解雙方結婚的經過與意願,因此法院判定婚姻無效。

雖然結婚是2個人的事,但婚姻生效還須有理解兩人結婚意願的證人才會被法院所認可,因此千萬不可圖方便偽造證人簽名,也不可隨便找陌生人作為證人,一定要是雙方熟悉且了解結婚經過的人,否則很容易會使婚姻關係失去法律效力喔!

婚後法律責任一次看!

成為夫妻之後,雙方就需要負起婚姻關係中的法律責任,與這些責任相對應的內容,以下用表格為你詳細介紹:

相關責任 法源依據 責任內容
夫妻須有財產共識 民法第1017條 民法第1044條 民法第1031條 依情況選擇財產制度,除了默認的法定財產制外,分別財產制及約定財產制需要進行登記
夫妻間扶養的義務 民法第1116-1條 婚後夫妻有互相扶養的責任,若另一半無法負擔基礎生活,配偶須負起扶養義務
家中開支勞動責任 民法第1018-1條 夫妻應共同分擔日常生活中的所有支出以及家務分配,通常會依照雙方經濟條件來劃分
須互相忠誠的義務 司法院釋字第554號 配偶對彼此忠心及坦承是婚姻關係中最基礎的條件,若違反該義務,可依情況訴諸法律
共同扶養子女義務 民法第1114條 夫妻雙方應共同負擔未成年子女的照護、教養責任,共同提供應有資源使其順利成長
有繼承遺產的權利 民法第1144條 當配偶死亡時,生存的一方擁有繼承權,以及分配婚姻關係存續時財產的權利

結婚登記常見問題

Q1.結婚登記一定要在戶籍地嗎?

不一定,若是結婚雙方不用遷移戶籍地,則所有的戶政事務所都可以辦理結婚登記,但若是婚後需要遷至配偶的戶籍地,則要記得去配偶戶籍地的戶政事務所進行申請喔!

Q2.結婚之前一定要簽婚前協議書嗎?

不用!婚前協議並不是成為夫妻前一定要簽署的協議,不過若雙方對婚後的家務分配、財產分配已有協商,就建議可以透過婚前協議書來保障雙方的權益,也可避免日後要進入訴訟程序時沒有證據可提交給法院。

延伸閱讀:結婚前必看!婚前協議書怎麼寫?7大重點一次完整介紹

Q3.沒登記結婚就不能成為夫妻了嗎?

不是,未登記結婚的情況下,情侶之間長期同居並負擔對方的生活費用,且外人也認為這對情侶已是夫妻,就基本符合法院認定的「事實上夫妻」的概念。可享互相扶養、共同分擔家務及支出等權利,且分居後可請求給付贍養費。

結語

以上就是結婚登記的完整說明,要結婚的你是否都清楚了呢?結婚後需要夫妻間承擔相應的責任與義務,希望你與伴侶都對結婚登記及婚後應負的法律責任有基本的了解,才能在結婚後擁有融洽且健康的婚姻生活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