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協議書怎麼寫?免費範本、格式範例與撰寫重點一次看懂

離婚在現代已經不是什麼稀奇的事了。 根據內政部的數字,台灣每年平均有超過五萬對夫妻分開。 在這樣的情況下,一份寫得清楚、合法有效的離婚協議書,真的很重要——它不只是文件,更是保障雙方未來的關鍵。

小說家 Jennifer Weiner 曾經說過:「 A divorce isn’t such a tragedy. A tragedy’s staying in an unhappy marriage.(離婚不是悲劇,悲劇是留在一段不快樂的婚姻裡。)」這句話或許能讓人換個角度看待「離婚」這件事。

這篇超白話整理。 內附可下載的免費範本、格式解析與常見陷阱提醒,幫你一次準備好!

離婚協議書怎麼寫?格式範例與基本結構一次看懂

離婚協議書其實就是一份把「離婚後怎麼過生活」的事情講清楚、寫下來的書面約定。 像是財產怎麼分?小孩誰帶? 扶養費怎麼給?能不能探視? 等等的事情都可以寫進去。

雖然法律上沒有嚴格的規定要怎麼寫,但如果你希望這份協議真的有法律效力、遇到糾紛也站得住腳,還是建議要列出這些重點項目,例如:

  • 雙方的基本資料(包含姓名、出生年月日、身分證字號、住址等等)

  • 清楚的離婚聲明,也就是雙方都同意協議離婚

  • 如果有小孩,子女的監護權歸誰、怎麼安排探視

  • 扶養費怎麼給、金額多少、多久給一次

  • 離婚後財產要怎麼分,還有如果有債務該怎麼處理

  • 其他雙方特別想約定的內容,例如生活安排、保險受益人等等

這些條款寫得越具體、越明確,越能避免後續爭議。本文也附上地方法院及戶政事務所提供的免費範本,但還是需要修改,才能更符合你自身的狀況。

➡️免費範本下載|地方法院範本戶政事務所範本

寫離婚協議書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常聽人說「魔鬼藏在細節裡」,離婚協議書也是一樣,一旦沒寫清楚,很容易埋下未來糾紛的種子。以下幾個常見的疏漏,千萬要特別小心:

  • 條款寫得太模糊,像是金額、時間點、付款方式都不明確

  • 忘了把小孩的教育費、醫療費這些未來支出列進去

  • 沒有雙方簽名,或者缺了證人簽名,導致法律效力出問題

從家事法庭的實務案例來看,很多離婚後的爭執,其實不是因為誰想耍賴,而是當初寫的協議內容不夠清楚、白話,導致雙方認知不同。有些人寫協議書只想「先過眼前這關」,但真正該顧慮的,是幾年後可能發生的狀況。所以這份文件,其實是寫給未來看的——越簡單明瞭,越能保護雙方的權益。

扶養費、財產分配怎麼寫才不會留下爭議?

離婚協議書裡,最容易產生糾紛的部分,通常就是「扶養費」和「財產分配」。這兩項只要寫得不夠清楚,後續爭執幾乎難以避免。除了要把條文寫細,必要時也可以在條款中加註像「如果違約,得依法聲請強制執行」這樣的保障語句,來加強法律效力。

項目 定義 協議中應列明內容 常見爭議點
扶養費 指離婚後,父母一方定期支付費用,用以支持未成年子女的生活與教育等需求。 金額怎麼訂? 是固定金額還是依照薪資比例調整? 怎麼付?多久付一次? 是每月匯款?一次付清?付款日與帳戶也要寫清楚。 特殊狀況的額外支出怎麼算? 1. 扶養費有沒有包含教育費、醫療費?還是另外計算? 2. 如果孩子重病、出國唸書,這些費用是否需要再討論? 3. 若對方延遲付款或不給,要怎麼處理?
財產分配 指離婚時對雙方婚後財產(如房產、車輛、債務等)進行的清算與分配。 - 資產包含哪些(房產地址、銀行帳戶明細等) - 怎麼分配這些資產(誰得房產、是否出售再分配) - 以什麼方式計算(市價、登記價、取得時價格) - 有債務的話如何分擔 1. 「平均分配」定義不明確(按市價還是其他?) 2. 資產變現前後如何處理? 3. 誰先搬出、物品歸屬未列明?

子女監護權、探視權怎麼寫才合法又保障權益?

如果夫妻之間有小孩,那這份離婚協議書其實就不只是兩個大人的約定,而是直接關係到孩子未來生活的安排。

關於監護權的部分,常見有「單獨監護」和「共同監護」兩種。如果選擇共同監護,就要進一步說明誰負責日常照顧、遇到重大決策時怎麼討論。

探視權也是一大重點,最好不要只寫「有探視權」四個字,應該進一步交代具體內容,比如:

  • 每個禮拜可以探視幾次? 一次是多久?

  • 可不可以過夜?過夜的地點要在哪裡?

  • 假日或寒暑假怎麼安排輪流照顧?

  • 小孩能不能和非監護方的親戚(比如爺爺奶奶)聯絡?怎麼聯絡?

這些看起來像是「生活小細節」,但往往就是避免爭執的關鍵。離婚只是夫妻關係的結束,但爸爸媽媽的角色永遠都在。如果雙方真的談不攏,也可以交由法院來做最後裁定。這樣不只保障父母雙方的權利,也能讓孩子的生活更穩定、有安全感。

真實法院判例(桃園地院113年度家親聲字第103號)

根據桃園地方法院的真實案例 ,一對夫妻離婚後,約定男方每月支付 15,000 元扶養費。結果,男方後拒付扶養費、不配合開子女帳戶,甚至出境滯留柬埔寨,完全斷聯、不理孩子。最後法院介入,參酌社工報告等,認為他的行為已嚴重影響子女權益,判決改由女方單獨行使親權,並命男方補繳 6 萬元扶養費與 5% 年息。

這告訴我們,協議不是寫好就結束,違約是有法律後果的。特別是涉及子女時,法院會以孩子最佳利益為優先。

寫離婚協議書要請律師嗎?自己寫會有風險嗎?

離婚協議書可以自己寫,但是否適合,取決於你們的狀況是否單純。 如果雙方沒有孩子、沒有財產分配、也無其他爭議,寫一份內容清楚、雙方都同意的協議書,其實是可行的。

雖然在協議書上都有一字一句寫下來,但每個人可能會有不同的法律解釋。 像是財產該怎麼分、之後是誰來照顧孩子、探視該怎麼安排——如果沒有寫清楚,日後真的很容易產生爭議。

所以找律師協助擬定,或至少請他幫你看不只是保障自己,也是確保這份協議能在需要的時候真正發揮效力。 別怕麻煩,找專業確認協議內容的合法性與完整性,就是對自己更負責的做法。

誰可以當離婚協議書證人?需要符合哪些條件?

依照《民法》第1050條 的規定,想要辦理協議離婚,一定要有兩位以上證人簽名,不然戶政事務所是不會受理離婚登記的。證人不只是「簽名做做樣子」,而是要親自見證雙方都是真心同意要離婚,沒有受到強迫或威脅。

那誰可以當證人呢?其實條件不多,主要是以下這幾點:

  • 必須是年滿 20 歲的成年人

  • 不可以和離婚雙方有利害衝突(像是父母、朋友、同事通常都可以)

  • 要有行為能力,能理解你們的協議內容

  • 不建議讓未成年子女或精神狀況不穩定的人來擔任

有些人怕麻煩,只找人簽個名就交差了,但建議證人最好能一起到戶政事務所現場辦理,而且在協議書上親筆簽名,順便附上身分證字號與聯絡方式,這樣將來真的有爭議時也比較容易釐清。

協議書寫好後,該怎麼保存?正本、副本與備份方式一次看

離婚協議書簽好後,保存方式一樣重要。這份文件將來很可能是你主張權益的關鍵證據,所以保存方式一定要講究。正本要雙方各留一份,而且一定要親筆簽名;而且千萬不要只簽一份再拿去影印,因為影本沒有法律效力,日後爭執時法院不一定會承認。

如果你們希望協議更有法律效力,也可以選擇去辦「公證」或「認證」。雖然這會多一筆費用,但萬一對方日後違約,你就可以直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不用再打一場訴訟,會省下很多麻煩。

簡單來說,雙方各留一份正本 + 考慮公證認證 = 有效保存協議書的保險組合。

辦理離婚登記要帶什麼?流程與所需文件懶人包

當你們協議談妥、協議書簽好之後,接下來就要正式到戶政事務所辦理離婚登記了。流程其實不難,但如果資料準備不齊,可能就得再跑一趟。

以下是你需要帶的文件清單:

  • 離婚協議書正本(要有雙方簽名+兩位證人簽名)

  • 雙方身分證(正本)

  • 印章(如果簽名跟身分證上姓名相同,也可以不蓋)

  • 戶口名簿(正本)

記得,雙方一定要親自一起到場辦理,不能委託他人代辦。登記完成後,戶政單位會立刻更新系統資料,也會同步通知其他政府機關,例如稅務單位、健保局等等。

如果你們有小孩,也別忘了一併辦好子女親權的變更登記。這一點常被忽略,但等到你要幫孩子辦學籍、轉戶口或健保時,就會發現資料沒更新會卡關。

離婚協議書簽了還能改嗎?哪些情況下可以修改?

離婚協議書一旦雙方簽署,就具法律效力。 不過如果將來情況有變,只要雙方都同意,是可以再修改內容的。

舉個例子:原本協議每月支付扶養費5,000元,但幾年後孩子上學支出變多,雙方討論後決定改成8,000元,然後重新簽署一份補充協議——這樣的修改是合法有效的,只要雙方都有簽名確認就可以。

但如果是只有一方想改,而對方不同意,那就不能直接變更。 這時候,可能要透過法院提出申請,由法官根據「孩子最佳利益」或「公平原則」來決定是否准許變更。

離婚協議書有法律效力嗎?什麼情況法院會不認可?

只要雙方是自願簽署的,彼此都有完全行為能力,而且找了兩位合法證人簽名,離婚協議書在法律上就是有效的。

但還是有一些例外情況。 就算雙方都同意,如果協議內容有違法、違反公共秩序或侵犯基本人權,法院還是有可能不承認。 像是:

  • 禁止對方離婚後再結婚

  • 要求孩子成年後也必須報備行蹤

這些條款即使雙方同意,法院也可能判定不成立。

除此之外,如果協議內容不具體,或是對未成年子女不利,也可能被法院判定無效。 為了確保協議真正有保障,建議還是找律師幫忙看過,或者透過公證、調解等正式程序來處理,會更安心。

遇到一方不履行協議怎麼辦?

協議書簽了就該遵守,但現實裡,常常有人「說好不算數」。像是不付扶養費、不給探視、不願過戶財產……這些情況都不是少數。

遇到這種狀況,記得冷靜處理,照步驟來保護自己:

第一步:先蒐證。
保留對方違約的證據,例如簡訊對話、匯款紀錄、對帳單或存證信函。你需要能清楚證明「他沒做到協議裡說好的事」。

第二步:試著協調。
可以先提醒對方、再寄出正式的存證信函,表達你希望好好處理,也留下處理紀錄。

第三步:向法院起訴。
如果對方還是不履行,你就可以請法院介入,但前提是協議書的內容夠清楚,且有雙方簽名和證人。

說到底,離婚協議書不是簽了就沒事,而是一份可以執行的「保護傘」。如果對方違約,記得用證據說話、用法律保護自己。

離婚協議書範本

離婚協議書

立協議人:

甲方:______

(身分證字號:_______,出生年月日:_____,住址:________)

乙方:______

(身分證字號:_______,出生年月日:_____,住址:________)

我們雙方已經討論清楚,決定和平分開,並根據法律規定辦理離婚,針對之後的事也都有共識,列在下面,雙方都會遵守:

一、離婚聲明

我們會在簽好這份協議後的__天內,去戶政事務所辦理正式離婚手續。
離婚後,我們彼此不再有婚姻關係,也不會再向對方主張任何夫妻身份上的權利。

二、子女監護權及撫養安排

我們有共同的孩子:
姓名:______,生日:______(以下簡稱孩子)

我們同意由【__方】負責主要監護,也就是孩子跟他住,生活由他照顧。
另一方【__方】可以正常探望孩子,探視的方式會補充在下方。

三、子女扶養費及支出分擔

  • 由【__方】每個月固定支付新台幣____元,幫忙孩子生活開銷。錢會在每月__號前轉到【__方】指定的帳戶(帳號資訊如下:______)。
    從協議簽署的下個月開始,一直到孩子滿 20 歲為止。

  • 大筆開銷,例如學費、醫療費、保險費,兩邊會一起分擔:

  • 教育費:每學期一開始【__方】提供繳費證明,另一方付一半。

  • 醫療費:如果孩子生大病或住院,兩邊各出一半。有急事先墊,之後拿單據再算。

  • 保險費:雙方幫孩子保醫療與意外險,費用平分。

四、探視安排

  • 【__方】每個禮拜六早上10點到禮拜天下午6點之間可以接孩子出來,也可以過夜(若有需要)。

  • 寒假與暑假可以安排連續七天以上的探視,只要提前一個月先講好時間。

  • 特別的日子像是生日、過年、父母節等,雙方協調後輪流安排,讓孩子都能跟兩邊家人相處。

五、夫妻財產分配

我們同意把婚姻期間的財產處理如下:

  • 房子:位於____(地址),目前是兩人共有,__方會把持分過戶給__方,雙方配合辦理,稅費平分。

  • 錢與保險:甲方保留__萬,乙方保留__萬,大家都沒有其他意見。

  • 債務:有一筆車貸剩下__元,由【__方】繼續還清,另一方不再負責。

六、贍養費

我們雙方同意未來不互相要求生活費或扶養費,也不會日後主張任何贍養相關的請求。

七、法律效力及爭議處理

  • 這份協議是我們自己簽名確認的,並請兩位證人簽名見證,有法律效力。

  • 未來若有爭議,會先試著協調,若真的協調不成,就由【__地方法院】處理。

八、證人簽署

證人一:_____(簽名) 身分證字號: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
證人二:_____(簽名) 身分證字號: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

九、立約人簽署

甲方:_____(簽章)
乙方:_____(簽章)

簽署日期:中華民國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