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監護權怎麼選?律師揭露最常見的3大共同監護權缺點
離婚談到孩子監護權,常常比財產分配還棘手,甚至不少夫妻以為「共同監護」能避免撕破臉,實際上卻可能埋下更多糾紛。這次文章將從基本觀念出發,帶你1次搞懂監護權是什麼、孩子監護權到幾歲,並揭露共同監護權的缺點,讓你在做出選擇前能更清楚之間利弊。
1. 監護權、扶養權的定義?
談到離婚後的孩子安排,許多人會混淆「監護權」與「扶養權」,但這兩者在法律上有明確區分。首先,前者根據民法第1055條 規定,夫妻離婚後,將由一方或雙方共同持有未成年子女的親權,這不僅涉及教育和保護子女的責任,也包含做出重大決策的權利,像是孩子改名、轉校、醫療手術等;至於扶養權,父母無論是否離婚,都有義務提供未成年子女生活、教育等必要費用,這項義務不會因離婚而免除。
法律依據 | 涵蓋內容 | 是否可分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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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護權 | 民法第1055條 ,屬於親權的一部分 | 法律代理、教養決策、財產管理等重大事務 | 可由一方單獨擁有,或雙方共同監護 |
扶養權 | 法定義務 | 提供子女生活費、教育費等經濟支援 | 不可放棄,雙方皆需負擔扶養責任 |
2. 小孩可以自己選擇監護權嗎?
根據家事事件法第108條 ,法院在處理監護權案件時,會依照孩子的年齡與識別能力,讓他們有機會表達自己的意見。不過,這並不表示孩子能自行決定監護權歸屬,法官最後還是會站在「子女最佳利益」的角度,從以下層面綜合評估,決定監護權應該歸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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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的年齡與識別能力:若孩子已進入國中階段,特別是滿14歲後,具備一定程度的判斷能力,法官通常會更重視他們的表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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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顧者穩定性:了解實際主要照顧孩子的人是誰、照顧品質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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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子關係:評估孩子與雙方父母的情感連結、父母教養孩子的意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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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環境與教養能力:包含居住條件、經濟狀況、教育觀念是否適合孩子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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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無不當行為:若有家暴、疏忽照顧、酗酒等不利孩子的情況,將大幅影響判定。
3. 監護權年齡可以持續到幾歲?
根據《民法》規定,監護權是針對「未成年子女」而設,也就是說,只要孩子還沒滿18歲,父母便仍依法擁有對孩子的監護權,負責為他們做出重大決定,例如教育安排、醫療選擇、戶籍變更等。
值得留意的是,民法是從2023年1月1日起,將成年年齡從20歲調整為18歲,如果法院裁定的監護權案件發生在此之前,則可依照舊法規定,延續監護權至孩子20歲。
4. 關於嬰兒監護權:為何母親可能更容易獲得?
基於「幼兒從母」的原則,0到3歲的孩子在生理與心理上都對母親有較高依賴,特別是在哺乳期間,這種連結更明顯,因此在這個年齡階段,法院在判斷誰來擔任監護人時,通常會對母親更有利。
不過,這並不表示母親就一定會獲得監護權,若母親的工作難以兼顧子女的日常生活、有前科紀錄等,法院仍會從孩子的整體最佳利益出發,綜合評估各項條件後做出裁定。
5. 有監護權就能幫孩子改姓嗎?2種合法方式帶你看
即使取得了孩子的監護權,也無法單方面為孩子改姓,必須透過以下2種合法途徑來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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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雙方書面同意:最直接且簡單的方式,是父母協議一致後,以書面方式共同約定孩子改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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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法院聲請裁定:若有一方不同意,則可以向法院聲請改姓,不過流程較為複雜,需要撰寫聲請狀、說明改姓理由等,再由法院根據「子女最佳利益」為核心原則,考量孩子的實際需求、身心狀況、表達意願,以及改姓可能帶來的影響,來判斷是否准許變更。
6. 單獨監護權與共同監護權定義?
監護權安排一般有分以下2種形式:
- 單獨監護權
由父母「其中一方」擔任孩子的法定代理人,負責未成年子女的所有重要決策,另一方在法律上雖仍是父母,但沒有親權上的主導地位**,**只能透過探視與扶養義務參與孩子成長。
- 共同監護權
父母「雙方共同」擁有對未成年子女的監護權與法定代理權,所有與孩子有關的事,例如就學規劃、辦護照、金融開戶等,都需雙方討論、取得共識後才能執行。值得留意的是,由於離婚後通常只有一方與孩子同住,日常生活中的照顧安排,例如三餐、接送、作息管理等,通常由實際照顧者負責處理,除非牽涉到重要決定,才需要兩人共同同意。
7. 共同監護的3個缺點
雖然共同監護聽起來是保障雙方權益、維持父母角色平衡的好方式,實務上卻可能形成不少困擾與爭執,以下說明:
1. 決策速度變慢
幫孩子辦轉學、戶籍遷移等都屬於「重大法定行為」,通常需要父母雙方親自到場或書面簽名同意,如果對方不配合、人在國外或失聯,可能導致流程變慢,甚至影響到孩子權益。
2. 孩子成為溝通橋樑,容易產生夾心餅乾壓力
當父母之間缺乏良好溝通時,孩子往往成了中間的傳話筒,不只要幫忙轉達訊息,還可能陷入選邊站的困擾。再加上需要頻繁在兩個家之間來回搬動,很容易打亂作息,並讓孩子感到不安、缺乏歸屬感。
3. 可能無法申請單親補助,或審核更嚴格
多數縣市針對單親家庭會有相關補助,但要注意,單獨監護只需評估單一方的經濟狀況;共同監護則會評估雙方的收入、存款與資產等,若其中一方經濟條件較好,可能因此不符合資格。因此如果有申請補助的打算,建議事先向各縣市社會局確認標準,再決定適合的監護方式。
8. 再婚會影響共同監護權嗎?
如果你和前配偶是共同監護的狀態,當其中一方再婚了,也不代表監護權會自動改變,因為法院真正關心的不是誰再婚了,而是孩子過得好不好。
以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12年度家親聲字第247號民事裁定 為例,這對夫妻離婚後,雙方都想爭取兩名幼兒的監護權,經調查發現,母親已再婚並有新子女,孩子長期由外祖母照顧;父親有穩定工作和住所,但照顧時間有限。法院最終裁定「共同監護」模式,但指定父親為主要照顧者,這意味著孩子日常生活由父親負責,包含學校教育、醫療和社福申請等事項;而其他重大決定則需父母雙方共同決策,而這種方式不僅保障了孩子與父母雙方的關係,同時確保生活決策能順利進行,充分體現「子女最佳利益」的法律原則。
9. 爭取監護權的3種方式
取得監護權的方式通常有3種,分別是協議、法院調解和法院裁判,以下說明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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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議:如果雙方能達成共識,就可以直接在離婚協議中註明監護安排,這樣的方式既快速又能保障孩子的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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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調解:若協議未能達成,則會進入法院調解階段,並由專業人士以中立公正立場,協助釐清雙方需求、找到折衷方案,若能達成共識,調解結果具有法律效力,與法院判決同等,可避免長期訴訟的困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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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裁判:若調解仍無法達成共識,最終會由法院裁定監護權,並根據孩子的最佳利益做出判決,決定誰擁有監護權。
10. 如何打贏監護權?
許多父母擔心經濟狀況不如對方會影響監護權的判決,但實際上,法官判斷監護權時,除了考慮經濟條件外,更重要的是如何確保孩子的最佳利益,並減少他們生活的變動。以下提供幾個策略,有助提升勝訴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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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明自己是主要照顧者:法官會從孩子的日常作息、學習陪伴、醫療照護等細節,判斷誰是實際在付出與照顧的主要角色。若能提供證明,通常會更利於長期照顧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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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示責任與自身條件:法官會評估父母的健康、經濟能力、工作穩定性等,若仍證明自己有能力提供穩定、安全的生活環境,自然對爭取監護權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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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對方保持友善的合作態度:即使離婚了,孩子還是會和父母雙方相處、見面,因此法官會觀察夫妻在爭取監護權的態度、行為以及是否願意配合探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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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拆散兄弟姐妹:若孩子不只一個,法官通常會傾向不拆散兄弟姊妹,讓他們共同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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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明孩子與你的情感連結:***美國人權領袖馬丁·路德·金恩曾說:「最偉大的教育者是父母,他們的愛與關心可以塑造孩子的未來。」***在監護權的審理中,法官往往也會特別重視這份情感連結。換句話說,孩子平時最信任、最依賴哪位家長,往往會成為判斷監護權歸屬的參考依據。
11. 離婚後面對監護權問題,律師能提供哪些協助?
離婚時若有孩子的話,監護權常常成為最大爭議點,而在過程中,雙方可能因為情緒或溝通不良陷入僵局、難以達成共識,這時,律師的專業協助能為你帶來以下優勢,有助順利處理監護權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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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你釐清離婚過程中涉及的各種重要概念,包含扶養費、探視等,同時協助評估如何爭取最大的利益,確保條件公平,避免未來可能出現的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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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助蒐集有利的證據,代理出庭等,為你省下更多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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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助雙方協商扶養費、支付方式及合理的探視時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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扮演中立的協調者角色,幫助雙方達成共識,並擬定具有法律效力的協議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