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爭取孩子監護權,一定要懂這些!流程怎麼跑+法院標準到底看什麼,全解析

很多家庭碰到婚姻出狀況的時候,最放不下的就是孩子。離婚之後,雖然大人之間的感情散了,但當爸爸媽媽的責任可一點都沒少。很多人這時候就會開始煩惱,監護權到底怎麼安排才好?萬一對方沒在顧小孩,我還能爭取監護權嗎?

其實監護權是可以申請變更的,但要怎麼用、流程怎麼走、法院標準又是那些,這中間都有不少眉角。這篇文章會用簡單好懂的方式,帶你一次搞懂法律重點、申請手續,還有一些常見的誤會,同時還會分享實際案例,幫助你釐清方向喔!

想變更監護權?先了解法律怎麼說

根據民法第1089條 的規定,爸爸媽媽對於還沒成年的孩子,是有保護跟教養的責任的,這個在法律上就叫做「親權」。親權的內容其實包含蠻多面向的:

  • 對子女身分行為的同意權及代理權: 像是幫孩子決定一些重要的身分事項。

  • 對子女財產行為的同意權及代理權: 關於孩子財產的處理。

  • 管教: 教導孩子正確的價值觀和行為。

  • 保護: 維護孩子的身心健康和安全。

  • 養育: 負責孩子的生活起居和照顧。

等到夫妻離婚的時候,法院就會以「子女最佳利益」為原則,綜合考量各種因素,決定由哪一方比較適合擔任主要照顧者,好來行使這些親權。只要你有辦法讓法院相信,讓孩子跟你一起生活會更好,那就很有機會成功爭取到親權。

而法律上的「親權」,其實就是我們平常講的「監護權」啦!

誰可以爭取監護權?

通常會提出申請的,是離婚後沒有監護權的那一方。但不只限於父母,像是祖父母、近親屬,甚至是政府機構、社會福利機關,在特定狀況下也可以申請。

監護權攻防戰:自己打官司 VS 找律師助陣?

很多人會想:「我幹嘛花錢請律師?自己來不是也可以?」

這想法可以理解,畢竟律師費不便宜。但申請親權變更可不是填填表單就好。如果沒搞懂流程、證據準備不夠、說話沒打中法院在意的重點,很可能花了力氣卻事倍功半。

律師的好處在於:熟門熟路,知道怎麼準備、怎麼寫訴狀、怎麼講話才會讓法官點頭。如果對方也有律師,你一個人應對真的會很吃力。

下面這張表格,幫你快速對照「自己來」和「請律師」的差別!

自己處理 請律師協助
流程熟悉度 需要自己研究法律規定和程序 熟悉手續與制度,能快速進入狀況
文件撰寫 要自己寫民事訴狀和其他法律文件 律師能撰寫符合法院標準的訴狀,重點清楚、又有法律依據
舉證 證據準備可能不夠周全,也不容易抓到法官在意的點 熟悉法官審理角度,能強化有利證據、增加說服力
心理壓力 要一手包辦所有事,還要應對對方的攻防,壓力較大 有律師代為處理與應對,能降低壓力、專注在孩子身上

※最後幫你劃重點

自己來可以,前提是案情簡單+你有時間研究;但要是遇到複雜狀況、雙方爭議較多、時間不夠、或對方已經請了律師,那真的建議交給專業會比較省心!

監護權變更流程懶人包

步驟 需要準備的文件 注意事項
整理相關證據與資料 身分證影本 證據要有說服力,展現出你對孩子照顧的用心
子女的出生證明影本或戶籍謄本
孩子的生活照片或影片
老師的評語
醫療或心理報告
通訊紀錄(如Line、簡訊)
收入證明、養育費用的收據
準備民事訴狀並提出申請 民事訴狀 訴狀的重點,就是要讓法院看得出來,把孩子交給你比較好
親權變更理由書
戶籍謄本
進入法院或調解程序 補充資料(法院要求) 社工或調解官可能會拜訪,記得一定要配合!
親子生活計畫書(可選)
等待判決或調解結果 判決書或調解成立的文件 如果這次沒成功,不代表永遠沒機會!只要有新情況或條件改變,是可以再申請一次

整個變更手續少則幾個月,多則一年以上,過程中對大人和小孩來說都是一場心理拉鋸,做好萬全的準備更能從容面對!

該去哪個法院?是調解還是訴訟?

原則上是向「孩子目前居住地」的地方法院提出爭取監護權變更的申請書。這樣法院比較能了解孩子的實際狀況。而法院處理這種案件,通常會先進行家事調解,看看雙方能不能好好談。如果談不攏,才會走入訴訟程序

爭取監護權怎麼判?法院真正重視的5件事

法院最在意的標準永遠是「對孩子好不好」,所以主要會參考以下5點:

  • 有沒有家暴酗酒或情緒問題?

  • 原監護人有沒有實際在照顧?還是經常不在家?

  • 孩子的教育醫療生活安排OK嗎?

  • 孩子跟父母感情好不好?有沒有穩定互動?

  • 雙方能不能好好合作,給孩子安定的生活?

這些說法要有證據佐證才有力。像是學校老師的意見、醫療紀錄、鄰居的證詞等等,都是加分項目。另外有些人會覺得「我收入比較高」、「我有房子」,法院就會挺我。事實上這些條件頂多算是加分,真正重點還是孩子的實際狀況跟福祉

不是身份而是陪伴,法院這樣判監護權

我們來看一個真實的案例,出自士林地方法院113年度家親聲字第245號判決

有一對夫妻結婚多年,婚後有一個女兒。不過爸爸後來就離家了,而且是出境之後就完全沒有再出現,也沒有跟家人聯絡,更別說參與孩子的生活或是給扶養費了。這些年來,女兒一直都是由媽媽和外婆家在照顧,生活蠻穩定的,親子之間的感情也很好。

當媽媽向法院申請變更監護權的時候,法院不只聽媽媽怎麼說,也重視孩子自己的意見。因為女兒當時已經十四歲了,年紀夠大、也有自己的想法,所以她也親自到法院說明,表示她希望可以繼續跟媽媽一起住,由媽媽來照顧她。

最後法院是這樣判的喔:那個爸爸這麼多年來完全不見人影,也沒做任何照顧孩子的事情,感覺就完全沒想要負起當爸爸的責任。反過來看,女兒在媽媽這邊過得很好,她自己很清楚想要什麼,也希望可以跟媽媽一起生活。基於這些狀況,法院最後就決定,讓媽媽單獨行使監護權

從這個案例我們就能看得出來,法院在處理監護權爭取這種事情的時候,真的不會只看誰是爸爸、誰是媽媽,而是更重視誰真的有在照顧孩子、誰有實際參與孩子的成長,還有孩子的想法

監護權變更手續常見問題:破解5大誤區

之前爭取監護權失敗,還能再申請嗎?

可以啊,只要你有新的理由或孩子的狀況有改變,就可以再提申請。

我現在只有探視權,能變更成監護權嗎?

可以。如果你照顧得比較好、跟孩子感情也好,或是原監護人出狀況,都有機會。

離婚後對方不讓我見小孩,怎麼辦?

可以請法院強制執行探視權,對方違反協議可能還會被罰錢

經濟條件不好就一定爭取不到監護權嗎?

不見得。法院會看整體照顧能力,而不是只看你銀行存款

監護權能不能兩人一起有?

法律上稱為「共同親權」,理論上可以,但實際上不容易。因為要高度合作才行,法院也會評估這樣對孩子是不是真的比較好。

改變監護權後,孩子的心理與生活怎麼調適?

監護權改變後,孩子的情緒、安全感、自我認同可能都會受到影響。家長這時候要做的,不是互相指責,而是好好陪孩子說明情況、安撫情緒。你可以跟老師聯繫,也可以請心理師幫忙,讓孩子慢慢適應家長離婚後的生活。

做對的選擇,給孩子穩定的未來

你給孩子最棒的禮物就是責任的根,以及獨立之翼。」—— 楊瀾

所以說監護權變更,不只是跑法院打官司而已,更重要的是一份對孩子的責任,也是你對孩子未來的一個承諾。如果你剛好也正在煩惱這個問題,不妨多花點時間了解法院標準,也可以考慮尋求專業人士的幫忙。這真的不是只是為了爭一口氣,而是為了幫孩子鋪一條更穩定的路。

我們提供專業的家庭法律與調查服務,如果你剛好為了監護權的問題很煩惱,也可以來與我們聊聊,讓我們幫你一起釐清方向,做出不後悔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