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調解一定要到嗎?不到會怎樣?
為什麼要進行離婚調解?
動畫大師宮崎駿曾經說,「我們都懷著進退兩難的心情,活在這個進退兩難的現實社會,如果能夠掙脫出來,讓自己的世界更加自由開闊,我們必定可以變得更加強壯勇敢,使自己的存在更有意義。」
當一段感情變成了束縛,讓彼此都快喘不過氣來的時候,選擇結束並不是因為你不夠堅強,而是你願意給自己一個重新開始的機會。與其硬撐在一個讓大家都痛苦的關係裡,不如勇敢轉身,重新找回自己的勇氣、自由,還有真正屬於自己的幸福。
離婚調解,簡單來說,就是請第三方出面,幫忙夫妻雙方好好談一談,看看能不能協商離婚的方式。如果談得成,調解結果會寫成正式的調解筆錄,這份筆錄的效力跟法院判決一樣,既快又省事,比打官司輕鬆很多。
就算是提起離婚訴訟,法院也一定會先安排調解這一關,由調解委員出面協調,讓雙方先試著溝通。要是調解成功了,就不用再走漫長又麻煩的訴訟程序,離婚也能順利完成;如果真的談不攏,再回到法官那邊,由法官來判決。
離婚訴訟中還可以調解嗎?
就算離婚訴訟已經打到一半了,還是可以回頭用調解的方式解決。如果法官覺得兩邊還有機會談一談,根據家事事件法第29條 ,他可以主動把案子轉去調解;如果夫妻雙方自己也想找人來幫忙協調,也可以主動向法院申請,把案件轉去調解。
離婚調解需要費用嗎?
離婚調解是不用花錢的而且還有機會拿回一部分已經繳出去的裁判費。根據民事訴訟法第77-20條 的規定,調解本來就是免費的。就算一開始是提告走訴訟程序,後來才轉成調解,因為已經繳了裁判費,根據家事事件法第30條 的規定,還可以申請退回三分之二的裁判費,等於少花很多錢。
離婚調解不出席會怎樣?
離婚調解的時候,通常會由法官挑一到三位調解委員來負責協調(有時候法官自己也會直接當調解人)。到時候,法官會約好一個雙方都要到場的時間。如果有人沒正當理由缺席,家事事件法第32條第3項 有講到,調解程序的部分,除了家事法有特別另外規定的情況以外,基本上就是照民事訴訟法第409條 的規定來走,將會被罰3千元。
在調解過程中,調解委員會幫忙理清到底是什麼原因要離婚,看看雙方是不是還有可能不離婚,有沒有其他解決方法。如果最後真的還是決定離,那委員也會協助討論離婚後財產怎麼分、孩子誰帶、還有其他相關的問題,盡量幫雙方談出一個大家都能接受的條件。
離婚訴訟前一定要先進行調解嗎?
根據家事事件法第23條 ,離婚案件是一定要先經過「強制調解」的,也就是說,不管當事人在訴請離婚之前有沒有自己申請調解,都必須先走一趟調解程序。就算有人直接提告沒申請調解,法院也會自動當成你有申請,先讓你們進入調解流程,調解完了才會正式進到審判。
離婚調解怎麼進行?流程一次看懂
其實,還有一個比較不那麼激烈的選擇,就是走「離婚調解」。法院會找第三方來協助,幫助雙方坐下來好好談,既省時間,又省力,還能省下不少錢。接下來就用最簡單的方法,帶你一步步了解離婚調解怎麼進行,只要五個步驟,馬上就能搞懂。
步驟一:向法院申請離婚調解
前往司法院官網下載「家事調解聲請狀」,根據自己的情況填寫後,提交給法院。如果在填表的時候有不懂的地方,可以請教律師。本文提供司法院家事聲請調解狀 和家事起訴狀範本 ,大家可以拿來參考看看。
步驟二:等待法院通知調解
法院收到申請後,通常會在1至2個月內通知雙方到場進行調解。建議在調解前,先思考雙方溝通上的問題點,以提高調解成功的機會。調解時,會有一至三位專業的調解委員協助你們,這些委員可能是心理師或法律專業人士,幫助雙方釐清問題與需求,尋找可接受的解決方案。
步驟三:簽調解筆錄
如果雙方在調解時談成共識,法院就會把你們講好的內容整理成一份「調解筆錄」,然後請雙方簽名。這份筆錄的效力跟法院判決是一樣的,以後如果有人反悔,另一方就可以拿這份筆錄來保護自己的權益。
步驟四:法院直接通知戶政機關辦離婚
調解談成後,法院會主動幫你通知戶政機關辦理離婚登記,雙方不用再自己跑一趟。不過像身分證需要換發的東西,還是要自己去處理。
步驟五:婚姻正式結束
只要戶政機關一辦好離婚登記,兩個人的婚姻關係在法律上就正式結束了,從那一刻起,彼此就不用再扮演夫妻的角色了,可以各自展開自己的新生活。如果調解沒談成,也不用太難過,還有機會直接走訴訟程序,繼續往前推進。
離婚調解有哪些好處?
離婚調解有四個很大的好處,第一個是「自動進行」,只要你提起離婚訴訟,法院就會自動安排調解,調解如果談成,效果跟判決一樣強,如果談不攏也不用怕,案件會直接接著走審判程序,流程完全不會斷。
第二個是「自由選擇」,如果你想在訴訟前就試著好好談談,可以自己先向法院申請調解,就算打到一半也能隨時要求轉去調解,而且如果真的沒必要調解,法院也可以直接跳過。
第三個是「公正處理」,調解過程是由法院指派的第三方公正人士來主持,不用擔心會偏袒誰,要是有人沒正當理由缺席調解,還有可能會被罰錢,確保大家都會好好配合。
第四個好處就是「省錢又划算」,因為離婚調解本身是免費的,如果你一開始是走訴訟,後來改成調解,還可以申請退回一部分已經繳出去的裁判費,真的能省下一筆錢又不用跑太多程序。
離婚調解效力
離婚調解只要當事人親自到場、表達同意,並且把內容記錄在調解筆錄上,就算成立了。而離婚和解也是一樣,只要雙方談好,寫進和解筆錄,就正式成立。這兩種結果都跟法院的判決一樣有法律效力,一旦成立,雙方的身分關係也就確定結束了。
離婚調解不成案例
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113年度婚字第228號民事判決 指出,原告稱被告是越南籍的,兩個人在民國104年2月2日結婚,後來同年7月6日也在台灣辦理了結婚登記。結果到了105年初,被告就自己搬出去住了,之後也沒再跟原告聯絡。
被告也一直沒有回家,兩個人分開到現在已經超過8年了最後法官判決兩人正式離婚。
離婚調解有什麼需要注意的?
在準備階段,需要特別注意就是要先把資料準備好,像是雙方的財務狀況、資產負債清單、收入證明這些通通要整理好,接著要先想清楚自己的需求跟底線是什麼,談判的時候懂得適當讓步,其實反而能讓對方感覺到你的誠意,有助於建立互信,大家比較有機會找到一個雙方都能接受的方案,而不是搞成一邊贏一邊輸那種局面。
另外也很建議找個有經驗的離婚律師聊聊,從法律角度給你一些建議和方向,這樣會更有保障;到了談判階段,最重要的是要保持冷靜跟理性,不要一吵就翻舊帳,情緒失控只會讓談判破局,記得專注在事實和證據上。
如果有小孩的話,更要以孩子的利益為最優先,根據雙方的收入情況和照顧能力,去討論要單獨還是共同行使親權,以及探視權怎麼安排;談判的時候要懂得有效溝通,多聽聽對方的想法,也要冷靜、清楚又有禮貌地表達自己的需求和顧慮,這樣才比較容易找到共識,要記得保持務實的心態,不要奢望什麼都拿到,重點是找一個雙方都能接受的平衡點,才有機會讓整個協商順利收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