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扶養費怎麼算?行情多少?計算方式與如何報稅一次看
扶養費怎麼計算?要付多久?若育有未成年子女,離婚後孩子的扶養費必須由雙方共同承擔,包含餐費、教育費、醫療費、娛樂活動等,那父母分擔比例是多少呢?本篇將帶您了解完整的扶養費計算方式及離婚後報稅等相關問題。
1.扶養費和贍養費差別是什麼?
-
扶養費:《民法》第1116-2條 ,父母對於未成年子女之扶養義務,不因結婚經撤銷或離婚而受影響。
-
贍養費:《民法》第1057條 ,夫妻無過失之一方,因判決離婚而陷於生活困難者,他方縱無過失,亦應給與相當之贍養費。
由上述來看,扶養費是指離婚後,父母對未成年子女在扶養照顧上所產生的費用,雙方須共同承擔;而贍養費是指離婚後,離婚一方須支付另一方生活費用,以維持基本需求。
項目 | 扶養費 | 贍養費 |
---|---|---|
定義 | 父母對未成年子女在扶養照顧上所產生的費用 | 離婚一方須支付另一方生活費用 |
對象 | 未成年子女 | 前配偶 |
法律依據 | 《民法》第1116-2條 | 《民法》第1057條 |
費用計算方式 | 依子女生活、教育、醫療等實際需求 + 雙方經濟能力 | 依雙方婚姻期間生活水平 + 經濟能力差距 |
支付時間 | 通常到子女成年(或無謀生能力時延長) | 協議或法院裁定期間,可能是一次付清或定期給付 |
2.扶養費怎麼計算?父母分擔比例是多少?
扶養費會先由夫妻雙方自行協調,協議後在離婚協議書上記錄扶養費金額與給付方式,若意見不合無法達成共識,就會訴請法院裁量;在法院裁量前,會先進行扶養費調解程序,調解不成則會進入訴訟程序。
根據《民法》第1119條 :「扶養之程度,應按受扶養權利者之需要,與負扶養義務者之經濟能力及身分定之。」,法院會依照子女的年齡及生活需求,如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或其他娛樂支出去做考量,並評估夫妻雙方的經濟能力、財務狀況、社會地位、照顧時間及居住地物價;另外法院也會參考「行政院主計總處全國收支調查報告-平均每人月消費支出」再依比例分擔雙方的扶養費金額。
※若夫妻雙方經濟狀況都不佳時,法院還會參考衛生福利部社會救助及社工司發布的「歷年最低生活費用一覽表」去做評估※
3.扶養費包括哪些費用?有包含學費嗎?
扶養費有包含學費,只要是子女生活所需都包括在內,像是飲食費、教育費、交通費等,以下分為食衣住行育樂列出來供參考:
-
食:三餐、營養午餐、奶粉、副食品、零食等
-
衣:日常衣物、制服、尿布、其他生活上須配戴的衣物等
-
住:宿舍、房租、水電瓦斯費等
-
行:交通工具的油錢、大眾運輸的票費、校車、娃娃車等
-
育:教育費、學雜費、補習費、書籍費等
-
樂:醫療費、休閒娛樂、節日支出、社交活動等
4.扶養費協議後還能調整嗎?
可以!根據《民法》第1121條 :「扶養之程度及方法,當事人得因情事之變更,請求變更之。」,像是經濟狀況大幅變更、物價上漲、生活開銷增加或子女的需求有變動(出國遊學、參加昂貴的才藝班、醫療花費增加),雙方可自行協議後,要求對扶養費進行調整,若協議不成,可向法院提出聲請變更扶養費的裁定。
5.扶養費要付多久?要付到幾歲?
扶養費必須要支付到子女成年為止。民法從2023年1月1日起,將成年年齡從20歲調整為18歲,因此扶養費要付到子女18歲。
不過根據《民法總則施行法》第3-1條 ,在新法制度正式啟用之前,之前的法律、行政處分、法院裁判或合約,仍然享有至20歲的權益,不會因此受到影響。
《民法》第12條-滿18歲為成年6.對方拒絕支付扶養費怎麼辦?
扶養費可以一次給付,也可以按月定時給付,若其中一方拒絕支付扶養費,可準備聲請狀,向法院聲請對方財產強制執行;聲請地點會依對方財產所在地而定,因此必須要將聲請狀帶至該地的法院執行處聲請,如果不清楚對方的財產所在地,也可以直接向對方居住地的法院聲請。
聲請強制執行有兩種情況:
-
有律師撰寫並經過公證人公證的離婚協議書和公證書,可直接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要求對方支付扶養費。
-
離婚協議書沒有經過公證,可以以未成年女子的名義向法院提起訴訟,經法院審理判決後,就可向對方的財產進行強制執行。
案例分享:聲請人與相對人自民國109年5月起分居臺南與臺中二地,而相對人自109年8月迄今均未支付未成年子女乙○○之任何扶養費用,未成年子女乙○○生活所需全數由聲請人獨自負擔,縱聲請人向相對人催討,相對人亦稱其無親權(意指其無行使或負擔未成年子女乙○○之權利與義務)且沒錢沒工作等語,而不願支付未成年子女之生活費用,聲請人為此爰依不當得利之法律關係,請求相對人返還聲請人所代墊之扶養費用。-裁判字號: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4年度家親聲字第81號民事裁定
余光中說過:「責任感是靈魂的重量。」,扶養費不單只是一個義務,也是對小孩的一個責任,不能因伴侶間的關係改變而不負責任,履行扶養責任才能展現真正的成熟。
6-1.扶養費可以強制執行扣薪嗎?
可以!若對方賴皮不願意支付扶養費、也不願意進行溝通,可持協議書或裁定書至當地法院聲請強制執行,勝訴後就會由雇主直接依法扣薪。
6-2.扶養費請求權有時效限制嗎?
扶養費請求權會依離婚時有無明確協議而定,若已有明確協議書,扶養費請求時效為5年;反之,扶養費請求時效拉長為15年,而且還能追溯過去15年未支付的扶養金額。
7.離婚後要如何報稅?3點注意事項必知
依據《所得稅法》第15條 :「夫妻報稅須合併申報」,如果離婚了,隔年度可以自己選擇要合併或各自申報,但之後的年度就要各自申報,不得再合併。
申報計稅分為:所得合併計稅、配偶薪資所得分開計稅、納稅義務人薪資所得分開計稅、配偶各類所得分開計稅及納稅義務人各類所得分開計稅。
範例:王先生與陳小姐於113年度離婚,在114年綜合所得稅申報時,他們可以選擇要合併或各自申報,但115年就必須要分開申報。
以下整理出離婚報稅的相關注意事項:
-
離婚日須以離婚登記日或離婚判決日為基準來計算所得稅申報的時間。
-
若育有子女,由扶養的那方申報扶養親屬免稅,不得重複申報。
-
申報扶養親屬免稅必須是已出生的小孩,如果該年度還在腹中就不能申報。例如:小美在113年懷有身孕,於114年1月生產,依規定114年5月不能申報扶養親屬免稅,必須等到1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