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遇就一定得賠錢嗎?談外遇損害賠償的責任與爭議

在婚姻關係中,配偶的忠誠是彼此信賴的基石。然而,當一方外遇,除了情感上的背叛,往往也牽涉到法律責任。但實際上是否構成損害賠償、應賠償多少,還須視個案情節而定。外遇損害賠償的法律規範是什麼?能否對第三者提告?又有哪些情況法院會駁回請求?本文將帶您深入了解外遇行為在法律上的認定與常見爭議,幫助您釐清權利與界線,做出更明智的法律決策。

1. 結婚後的忠誠義務是什麼?外遇到底違反了什麼?

在台灣,婚姻不僅是感情的結合,更是一種法律契約。根據法律規定,結婚後夫妻雙方應互負忠誠義務。

外遇行為:無論是精神出軌還是肉體出軌,都可能被視為違反這項義務,進而構成對配偶權的侵害。​

2. 哪些情況下可以要求對方賠償外遇損失?

當配偶的外遇行為對婚姻造成實質損害時,受害方可以依據《民法》第195條 請求精神慰撫金。常見的情況包括:配偶與第三者有明確的親密關係。

  • 外遇行為導致家庭破裂或名譽受損。

  • 第三者明知對方已婚仍介入。​

3. 外遇求償金額怎麼算?法院判決準則與常見金額範圍

法院在判定外遇賠償金額時,會考量以下因素:

  • 外遇行為的嚴重性。

  • 婚姻關係的破壞程度。

  • 受害方的精神痛苦程度。

  • 加害人的經濟能力。​

根據實務案例,賠償金額通常落在新台幣10萬至100萬元之間。​

4. 什麼情況下不能請求外遇賠償?

以下情況可能無法成功請求外遇賠償:​

  • 缺乏明確證據證明外遇行為。

  • 第三者不知對方已婚,且無法合理得知。

  • 受害方已原諒對方,並恢復婚姻關係。​

5. 配偶出軌,小三也要賠?談第三人的連帶責任

在台灣法律中,第三者若明知對方已婚仍介入,可能需與配偶共同承擔賠償責任。法院會根據第三者的主觀惡意程度來判定其責任大小。​

6. 提出外遇損害賠償需要哪些證據?蒐證技巧分享

有效的證據對於提告成功至關重要。常見的證據包括:​

  • 通訊紀錄(如簡訊、聊天記錄)。

  • 照片或影片證明親密行為。

  • 證人證詞。

  • 私人偵探的調查報告。

蒐證時應注意合法性,避免侵犯他人隱私。​

7. 真實小故事:婚外情代價高!法院判第三者賠償50萬元精神慰撫金

根據司法院裁判書系統:「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113 年度訴字第 3937 號民事判決」 紀錄:

王女士與韓先生結婚後,被告劉女士明知韓先生已婚,仍與其發展親密關係,短短三個月內多次幽會並發生性行為,甚至懷孕後墮胎。王女士憤而提告,主張被告侵害配偶權,造成精神痛苦。

⚖️ 判決結果

臺北地方法院認定劉女士行為已嚴重侵害王女士的配偶權,屬於重大不法侵害,判決:

  • 劉女士應賠償精神慰撫金50萬元

  • 自113年9月17日起按年利率5%計息至清償日止

  • 超過金額部分駁回

💡 法院見解重點

  • 第三者介入婚姻,若行為超越社會可容忍範圍,即構成侵權。

  • 即使未導致離婚,只要造成婚姻破壞與精神痛苦,仍可請求賠償。

由此可知第三者插足婚姻,可能面臨高額賠償。婚姻關係受到法律保障,若遭不當介入,可依法提起損害賠償訴訟,爭取應有權益。

8. 外遇會影響探視權嗎?法律與實務的真相

在離婚或分居談判中,若其中一方發生婚外情,常引發情緒對立與信任破裂。

許多家長會問:對方有外遇,我可以拒絕讓他/她探視孩子嗎?

【法律觀點:外遇 ≠ 剝奪探視權】

根據台灣法條規定「探視權是為了維護子女與雙親之間的關係」,並非對父母行為的道德評價。除非有明確證據顯示探視會對子女造成傷害,否則即便有外遇紀錄,也不能單方面剝奪對方探視權。

📌 法院在意的是:

  • 外遇是否對孩子造成心理或生活上的實質不利?

  • 探視安排是否仍以孩子的穩定與安全為前提?

【常見的情緒誤區】

誤解 法律立場
對方有外遇,不配做父/母 除非影響子女福祉,否則仍有探視權
孩子會混淆,是誰破壞家庭的 法律避免讓孩子夾在父母仇恨中
新伴侶會傷害孩子 需有實質證據才能主張不當照顧

【建議做法】

  • 理性協商:將外遇與教養議題分開處理。

  • 可加註條款:協議中可註明探視期間不得讓第三者(新伴侶)介入照顧,保障孩子安全。

  • 孩子心理輔導:必要時可安排專業心理支持,減少家庭變故對子女的影響。

如同釋迦牟尼所說:「抓住憤怒不放,就像喝下毒藥卻希望對方死去。」放下情緒,聚焦孩子,是面對外遇後教養協議的成熟做法。

9. 外遇損害賠償的提告流程與注意事項

當您決定對配偶或第三者提起侵害配偶權的損害賠償訴訟時,建議遵循以下步驟,以確保訴訟順利進行:

提告流程:

  1. 蒐集證據:​收集能證明外遇行為的證據,如通訊紀錄、照片、影片、證人證詞等。​

  2. 法律諮詢:​尋求專業律師的協助,評估證據的充分性與訴訟的可行性。​

  3. 撰寫起訴狀:​由律師協助撰寫起訴狀,明確列出被告資訊、請求金額、事實與理由等。

  4. 遞交法院:​將起訴狀遞交至被告住所地或侵害行為地的地方法院。​

  5. 法院受理與調解:​法院受理後,通常會先安排調解程序,若調解不成,則進入正式審理。​

  6. 法院審理與判決:​法院根據雙方提供的證據進行審理,最終作出判決,決定是否成立侵害配偶權及賠償金額。​

注意事項:

  • 時效限制:​根據《民法》第197條 ,受害人需在知悉侵害行為後兩年內提出訴訟,且自侵害行為發生起十年內不得再行使請求權。

  • 證據合法性:​蒐證過程中應避免違法行為,如非法錄音、偷拍等,否則可能影響證據效力或觸法。

  • 律師費用:​雖然提告侵害配偶權不強制需律師,但專業律師能協助您更有效地進行訴訟,提高勝訴機率。​

10. 結語:維護婚姻權益的法律途徑

外遇行為對婚姻關係造成的傷害,不僅僅是情感上的創傷,更可能涉及法律上的責任。透過法律途徑,受害者可以尋求公正的賠償,維護自身的權益。​

如需進一步的法律協助,建議諮詢專業律師,獲得最適合您情況的建議與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