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能不能分對方的退休金?關鍵條件一次看懂
作家錢鍾書在《圍城》中寫道:「婚姻是一座圍城,城外的人想進去,城裡的人想出來。」
單身時,我們常對婚姻懷抱過度美好的想像,認為只要找到對的人,就能攜手一生、白頭到老。但當我們真正踏入婚姻後,會發現有許多事情並不如當初所想。經歷多年的磨合與深思熟慮,您可能會想要「離婚」,來為自己尋得自由自在。
然而,離婚不只是簽下一紙協議這麼簡單。除了監護權歸屬與財產分割需要明確談妥之外,還有一項經常被忽略的重要權益,那就是「退休金」。本文將深入解析離婚退休金分配請求權的相關規定與實務細節,讓您擁有正確且清晰的知識,得以在重重困境中保護好自己。
勞工朋友必看:退休金要怎麼算?有哪些線上工具可用?
目前,政府提供勞工保險老年給付、國民年金保險老年年金、勞工退休金(新/舊制)等,三種退休金保障。這三種退休金互不衝突,若符合多項條件,即可請領兩筆以上的退休金。
勞工保險老年給付
定義:在職員工依規定繳交保險費,離職退保且符合請領條件時,即可申請。
請領條件:可選擇月領或一次領取。
線上試算工具:老年年金給付試算
條件 | 月領 | 老年一次金給付 | 一次請領老年給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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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領條件 | 滿其中一項即可 1. 滿法定請領年齡,且勞保年資滿15年。 2. 從事具危險性之工作滿15年,年齡已達55歲。 3. 勞保年資未滿15年,但與國民年金併計滿15年,於65歲時可請領。 |
滿法定退休年齡,勞保年資合計未滿15年者。 | 民國97年12月31日前有勞保者。 1. 保險年資滿1年,年滿60歲退職者(女性被保險人年滿55歲)。 2. 保險年資滿15年,年滿55歲退職者。 3. 在同一投保單位,保險年資滿25年退職者。 4. 保險年資滿25年,年滿50歲退職者。 5. 任危險性之工作滿5年,年滿55歲退職者。 6. 轉投軍保、公教人員保險,符合勞保條例第76條保留勞保年資規定退職者。 |
計算方式 | 以「加保期間最高60個月之平均月投保薪資」擇優發給。 1. 平均月投保薪資 × 年資 × 0.775% + 新臺幣3,000元。 2. 平均月投保薪資 × 年資 × 1.55%。 |
以「加保期間最高60個月之平均月投保薪資」進行計算。 →平均月投保薪資 × 給付月數。 |
以「退保當月起前3年的平均月投保薪資」進行計算。 →平均月投保薪資 × 給付月數。 |
國民年金保險老年年金
定義:主要納保對象為年滿25歲、未滿65歲,沒有參加勞保、農保、公教保、軍保的國民。
請領條件:年滿65歲,曾參加國民年金保險且依規定繳納保費。
線上試算工具:國民年金給付金額試算 ,還可試算喪葬、身心障礙、生育、遺屬等年金給付。
勞工退休金
定義:分為新、舊制,舊制年資以「同一事業單位」為限,新制則不限就業單位,於民國94年7月1日施行。
請領條件:自民國94年7月1日(含)以後到職的勞工,一律適用勞退新制;若於此日前到職,且未選擇新制,則適用舊制。
條件 | 勞退新制 | 勞退舊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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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領條件 | 年滿60歲,無論是否在職,皆可請領。 1. 工作年資未滿15年者,可請領一次退休金。 2. 工作年資滿15年以上者,可選擇請領月退休金或一次退休金。 |
勞工服務於同一事業單位,且符合下列情形可自請退休。 1. 工作10年以上,年滿60歲。 2. 工作15年以上,年滿55歲。 3. 工作25年以上。 |
計算方式 | 以永豐銀行提供的算法為例,一次請領的新制退休金為: 月薪 ×(6%+勞工自願提繳率)× 年資 × 12個月。 月領則有其他算法,可參考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官網 |
為「一次領取」,計算方式為年資前15年每1年給2個基數,第16年起每1年給1個基數,最高基數以45為限。 →平均月薪 × [(工作年資1-15年)× 2基數 +(工作年資第16年起)× 1基數]。 |
勞退新制 vs 舊制比較!「舊轉新」會影響退休金嗎?
自民國94年7月1日起施行勞退新制,之後進入職場的勞工皆適用新制退休金。而在此之前,已就職的勞工可選擇繼續沿用舊制或改採新制。
若選擇轉用新制,則退休金的算法如下:
- 民國94年6月30日(含)前的年資,將套用舊制算法結算退休金
- 而7月1日之後的年資,則是沿用新制算法給付退休金。
因此,途中更換新制,並不會讓過往的年資消失,只是算法不同而已。
項目 | 勞退新制 | 勞退舊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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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族群 | 民國94年7月1日進入職場的勞工 | 民國94年7月1日前,已持續就業且未換雇主的勞工 |
退休金請領條件 | 年滿60歲即可請領。可另外辦理勞退自提,提高退休金額。 | 須符合其中一項條件1. 工作10年以上,年滿60歲。2. 工作15年以上,年滿55歲。3. 工作25年以上。 |
請領方式 | 年資未滿15年者,可一次性請領;年資滿15年以上者,可選擇月領或一次領。 | 一次性領取,需在退休後的30日內向雇主請領。 |
勞工退休金和勞保老年給付有什麼不同?
勞工退休金與勞保老年給付看似相似,許多人也經常搞混,但其實這兩者從定義上就有所不同。首先,勞工退休金是雇主依法應提供給勞工的退休保障,舊制依據《勞動基準法》第55條 法規辦理,而新制則依《勞工退休金條例》 辦理。
而勞保老年給付是依《勞工保險條例》所辦理的一項社會保險給付,不限雇主或勞工身分,只要依法繳納保費,即可向勞保局申請退休金。兩者最大的差異在於,勞工退休金主要保障受僱勞工,而勞保老年給付則可保障受僱者與自營作業者。
兩者並沒有請領上的衝突,只要民眾各自符合特定條件,即可同時請領勞工退休金和勞保老年給付。
若我是家庭主婦,離婚後能拿到前夫的退休金嗎?
有些家庭是由家庭主婦負責家務,丈夫則在外工作養家。這種家庭模式有好有壞,優點是妻子能專心照顧家庭,無需擔心生活開支;缺點則是妻子名下可能沒有任何財產,未來離婚後恐難以獲得保障。為改善這項問題,自2018年7月1日起,《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 正式上路。
根據該法第82條,公務人員之離婚配偶可主張「配偶年金分配請求權」,但須符合以下條件:
- 具中華民國國籍。
- 婚姻關係至少須滿兩年。
- 夫妻財產關係為法定財產制或共同財產制。
- 配偶為家庭主婦、家庭主夫等無工作者;若有工作,則須具軍公教身分,方可互惠請領退休金。若伴侶為勞工則不適用。
- 喪失申請退撫給與之權利(可參照第84條)。
- 本法公布前已退休者不適用。
- 本法公布前已離婚者亦不適用。
換句話說,配偶必須是公務人員身分,而另一半須為無工作者,方可請求退休金分配。如果另一半是有工作的情況,因本法僅適用於公務人員,而不包括一般勞工,但若只拿其中一人的退休金進行分配又顯不公。因此,只有當雙方皆具公務人員、軍職或教師身分時,才可提出申請,將雙方的退休金一併納入分配,此為「互惠原則」。
配偶身分別 | 可否請求退休金分配 | 說明 |
---|---|---|
一方為公務人員另一方為無工作者 | ✅ 可以 | 配偶無工作,可請求分配公務人員的退休金。 |
一方為公務人員另一方為一般勞工 | ❌ 不可以 | 本法僅適用於公務人員,勞工不包含在內。 |
雙方皆為公務人員、軍職、教師 | ✅ 可以 | 雙方皆屬適用對象,可提出申請,將雙方退休金納入整體分配。 |
公務員離婚後,前配偶能分多少退休金?
配偶年金分配請求權 | 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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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配比率 | 以婚姻存續期間與審定退休年資有重疊的部份,按比例要求分配一半的退休金。請求分配之退休金數額,應以一次性退休金為基準。 |
領取方式 | 原則上以協議為主,若協議不成,則可通知退休金審定機關協助辦理一次請領。 |
請領時效 | 應在知悉具有退休金請求權的兩年內,且自離婚日起五年內提出請求;逾五年未申請者,即喪失請求權。 |
特殊情況 | 若涉及家暴、外遇或其他特殊情況,可透過訴訟程序請求調整分配比例,甚至免除分配。 |
以下舉例說明:
- 甲先生為公務人員,於2010年1月1日任職,並於2040年1月1日退休,共計服務30年。
- 甲先生與配偶乙女士於2015年1月1日結婚,2025年1月1日離婚,婚姻期間為10年。
計算步驟如下:
- 婚姻關係與退休年資重疊部分:2015~2025年,共10年。
- 婚姻關係占退休總年資比例:10年 ÷ 30年 = 1/3。
- 依法得分配比例(再乘以1/2):1/3 × 1/2 = 1/6。
若甲先生退休金為180萬元(一次領),那乙女士可依法請求分得30萬元(180萬 × 1/6)。
與軍人離婚後,我能分配到多少退休金?
根據《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第42條 及《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82條 之相關法規,若另一半在婚姻期間無從事任何工作,離婚時可享有一定的退休金分配保障。
退休金的分配比例會依照「婚姻存續期間與軍人退休年資重疊的比例」,再乘以二分之一來計算;而實際可請求的金額,則是以「軍人經核定的退除年資」為基準來計算。如果配偶本身有工作,則其所屬的退休制度也必須有類似的退休俸分配規定,否則將無法請求分配軍人的退休金。可參照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2年度家財訴字第61號民事判決
離婚後,如何保障自己的退休金權益?
最理想的做法就是約定分別財產制,自己的財產各自保有處分權,日後離婚時也不需要特地拿出來進行分配。假設夫妻未約定財產制,依法將會自動適用法定財產制,這樣一來,符合條件的一方就能主張離婚後剩餘財產分配,而退休金也包含在分配範圍內。
如何辦理夫妻財產制約定登記?
- 至法院網站下載「夫妻財產制契約登記聲請書」 1份,詳細填寫並簽名蓋章。
- 夫妻雙方需親自到院辦理,或分別委任非訟代理人辦理(不得為同一人,也不得委任他人代辦)。
- 聲請費用為新台幣1000元。
- 應準備夫妻財產制契約登記聲請書、雙方的國民身分證正影本、最近一個月申請之戶籍謄本、最近一個月申請之印鑑證明、印鑑章、財產目錄及證明文件(應提供正本核對)。如委任代理人,應出具委任狀及代理人身分證正、影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