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寫的遺囑有效嗎?教你自己寫遺囑也能生效的9個關鍵重點

擔心自己寫遺囑無效嗎?怎麼寫遺囑才不會產生爭議、家人對簿公堂?只要掌握法定要件,不僅遺囑有效,且能減少上法院的機會。本文整理9大寫遺囑關鍵重點,解析自書遺囑格式、法律要件、內容,讓你一次搞懂。

遺囑與遺書的差異

遺囑和遺書很多人會當成同一件事,但實際上在民法中,只有「遺囑」而沒有「遺書」的說法,因此遺囑和遺書最大的差異是法律效力。要解釋遺囑和遺書的差異前,先了解「遺囑」和「遺書」的功能:

  • 遺囑:分配、分割、信託或繼承財產、贈與、捐贈等等事項,牽涉的範圍很廣,包括存款、股票、不動產、動產,甚至可以用遺囑指定監護人等等。

  • 遺書:向親友表達最後的道別文字感性,內容可以是感謝或是生平回顧,也可以是財產分配,但不須符合法律要件。

從功能差異便可以了解,遺囑涉及財產分配的問題,所以必須要有意識下做出最後的吩咐並符合法律要件才能成立,因此具有法律效力,已故的美國著名法學家、最高法院大法官小奧利弗·溫德爾·霍姆斯(Oliver Wendell Holmes Jr.)辯說過:「法律存在的其中一個目的,就是確保人們在死後,仍能實現他們的意願。」

遺書則是非常寬鬆,內容可以隨心所欲,但不具法律效力。

誰可以立遺囑?年齡與行為能力限制

根據民法 第1186條規定,年滿16歲就可以立遺囑。除了年齡,同時也要求要有「遺囑能力」,也就是沒有失智或精神錯亂等等意識能力出問題的情形,才能立遺囑。

不過「遺囑能力」爭議很大,因為按照規定,失智或精神錯亂必須經過醫學判定,但法律界和醫界對於是否有意識能力的界定仍在討論中,是立遺囑當下對答如流、意識清楚即可,還是在某些評量指標要達到某個分數才算是有意識能力,目前都沒有定論,因此法院在判決遺囑是否有效,會綜合其他事實和家屬證詞,不一定會只憑遺囑能力就判決是否有效。

例如之前長榮集團創辦張榮發去世,老三張國煒因財產分配問題,提出遺囑無效訴訟,認為立遺囑時父親年紀太大、神智不清,因此不具遺囑能力,所以主張遺囑無效。

遺囑有哪些型式?

根據民法 第1189條定義,遺囑型式包括自書遺囑、公證遺囑、代筆、密封遺囑和口授遺囑。這5種遺囑有各自的定義和法律要件,如果不符合,遺囑有可能無效甚至家屬會為此對簿公堂,因此英語中有一句話「有遺囑就有出路,不過有時也會引發官司」(Where there's a will, there's a way... but sometimes, there's also a lawsuit.)

自書遺囑

自書遺囑是最常見的遺囑型式之一,只要能寫字、手邊有紙就可以寫,相對方便。

描述:立遺囑的人親自撰寫,寫在任何一張紙上都可以。

法律要件:用手寫、親筆簽名和壓撰寫日期

注意事項:

  • 一定要手寫,不能打字、影印,寫在社群網站上也不具法律效力

  • 如果有修改,不可用修正帶或修正液修正,應保留原本文字,在想要增補或修改的地方寫上內容,並簽名。

  • 建議寫3份備用,可用複寫紙。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103 年度家訴字第 46 號民事判決 中便有這樣的判例,即便是寫好遺囑、影印後在影本簽名和壓日期,遺囑還是無效。

公證遺囑

公證遺囑是由公證人做成而具有法律效力的遺囑型式,因此相對複雜。

描述:立遺囑人指定2位以上見證人,在第三方公證人前陳述遺囑內容。由公證人筆記並經過立遺囑人確認無誤後,由立遺囑人、見證人和公證人親筆簽名(不可蓋章)。

注意事項:

代筆遺囑

描述:3位以上的見證人,由遺囑人口述遺囑的內容,再由其中一位見證人將遺囑意旨筆記、宣讀,經過遺囑人認可後,註明日期和代筆人(通常為律師)的姓名,最後由全體見證人及遺囑人一同簽名(如果遺囑人無法簽名,可以按指印)

注意事項:

  • 一定要簽名,不能蓋章。過去便有相關判例,例如內政部81年12日18日台內地字第8116607號函 便指出,代筆遺囑之見證人兼代筆人未親自簽名僅蓋簽名章,既未具法定要件,該遺囑應屬無效。

  • 見證人不可以是遺囑利害關係人

新聞曾報導,製片人裴祥泉利用代筆遺囑的方式,將財產留給自己的徒弟邱瓈寬和公司員工,家屬因此告上法院,主張代筆遺囑的見證人是公司員工,所以遺囑無效。最後法院綜合雙方的說法,仍判定遺囑有效,但為了遺囑而對簿公堂十分可惜。

密封遺囑

密封遺囑是一種保密性高的遺囑形式,遺囑人希望維護遺囑內容隱私,或避免生前產生某些爭議。

描述:密封遺囑是立遺囑人將其簽名後把遺囑密封起來,在信封或封緘物上簽名後,指定2名以上見證人,向公證人提出該份遺囑,並註明提出日期。經公證人確認、於封面記明遺囑提出日期,並由公證人、遺囑人和見證人簽名後完成。

注意事項:

  • 必須簽名,不可以蓋印章

  • 見證人至少需2人,身分不能是繼承人、遺產受贈人或配偶、直系血親

  • 密封遺囑的內容在遺囑人生前不能被公開

口授遺囑

定義:在緊急危難下,立遺囑人無法使用其他4種遺囑型式立遺囑,便能以旁人筆記或錄音的方式完成口授遺囑。

注意事項:

  • 要有2名以上見證人,其中一位見證人筆記記錄遺囑內容,所有見證人都要簽名。

  • 如果是錄音,同樣需要兩名見證人,由立遺囑人口述、見證人復述遺囑內容和見證人名字並密封,密封處要簽名並壓日期。

看完以上5種遺囑型式,是否對遺囑有基本的認識?以下再以表格的方式整理這5種遺囑彼此的差異:

自書遺囑 代筆遺囑 公證遺囑 密封遺囑 口授遺囑
型式 立遺囑人親筆書寫全文、簽名並註明完整日期 要見證人,由其中1人代筆並宣讀 向見證人口述,公證人筆記、宣讀並簽名 遺囑密封後於封縫處簽名,需見證人及公證人驗證 遺囑人口述內容,由見證人紀錄並簽名
見證人 不需要 至少3名 至少2名 至少2名 至少2名
立遺囑人 本人 代筆人(通常為律師) 公證人 本人 本人口數,見證人紀錄
法律效力 最低 合法,但爭議風險高 最高 僅在緊急狀況下有效
優點 最方便 適合無法自己書寫的人 法律效力最強 保密性最好 緊急情況下唯一合法的方式
缺點 最容易發生爭議 需多人配合 手續繁雜、費用較高 公證需時間,且費用較高 3個月內未補齊必須文件就失效

自書遺囑的撰寫要點與範本

自書遺書撰寫的重點包括:

  • 要符合法律要件,例如見證人數要足夠、要親手書寫、簽名和註明日期

  • 描述要明確。知名作家李敖在遺書中寫:「本人所有之著作權均已贈與王志慧(李戡母親),待李戡有能力經營全數移轉李戡。」這當中「有能力經營」便可能成為爭議,因為沒有明確定義何謂「有能力經營」。

  • 不能塗改,如果有修改,要在旁白空白處註明「第○行增刪○字」並次簽名。

  • 不要使用鉛筆或塗擦筆

  • 遺產受贈人的姓名與身分關係要完整記載

  • 財產描述要明確,例如某某帳戶/帳號、地段、金額等等

  • 金額要用大寫以免被偽造

  • 遺囑最後要寫「以下空白」,以免被他人增補內容。

  • 建議寫多份,以備不時之需。

以下提供自書遺囑的書寫範例:

立遺囑人:王一男

性別:男

出生年月日:中華民國45年12月26日

身分證字號:A122456987

住址:(戶籍地址)

本人王小明為妥善處分身後財產,特立本遺囑,內容如下:

第一條:財產分配

本人王小明名下所有之(詳細列出財產種類及名稱,例如:坐落於何地的房屋及土地、銀行帳號、股票名稱、股數等等),於本人過世後,依下列方式分配:

配偶江小芳,身分證字號:A226588974,繼承(具體描述繼承的財產,例如:前述房屋及土地)。

兒子王大明,身分證字號:A123456789,繼承(具體描述繼承的財產,例如:前述銀行帳戶之存款)。

(以下依此類推)

第二條:指定遺囑執行人

本人指定陳小明,身分證字號:B556974139,擔任本遺囑之執行人,負責處理遺產清冊編造、遺產管理、遺產分配及相關法律程序等事宜。

第三條:其他希望交代的事項,例如:喪葬事宜、其他財產的分配、對特定親友的囑咐等等。

本遺囑於中華民國XXX年XX月XX日親筆書寫。 立遺囑人:王一男(親筆簽名)

(以下空白)

遺囑認證是什麼?

遺囑認證是指將遺囑拿給法院認證遺囑具有法律效力,且不是被偽造過的遺囑。「認證」和「公證」的差別,根據桃園地方法院 的說法,「公證」是指想要被證明的事項,是公證人可以在現場用感官體驗的法律行為或私權事實;認證則是指,字書遺囑或代筆遺囑,拿去給公證人認證。

因此,如果是公證遺囑便不需要認證;自書或代筆遺囑則可以選擇是否拿給公證人認證。

被認證過的遺囑便等同公文,更具有法律和證據效力,且認證後的遺囑會留一份由公證人保管,之後如果遺囑遺失還可以請公證人調出遺囑,多數金融機構在處理遺囑時,也比較能接受認證過的遺囑,對未來如果有法律糾紛或需要處理財產問題,都比較有保證。

遺囑執行人的角色與職責

遺囑完成、立遺囑人去世後,便要開始執行遺囑,而主要執行人便是「遺囑行人」。遺囑執行人通常是立遺囑人指定,可以是成年的家人、親友、律師、公證人、法人,可以在遺囑中寫下:

「本人指定XXXX(身分證字號:OOOOOOOO)為遺囑執行人,負責本遺囑開示、遺產管理與分配事宜。」

遺囑執行人核心任務是貫徹立遺囑人的遺願,例如保管遺囑、管理遺產、處理爭議或法律訴訟、確實交付遺產、處理債務和相關稅務等等。

簡單來說,遺囑執行人是立遺囑人的代理人,不過遺囑執行人也可能受到質疑,例如其他人認為遺囑執行人不夠資格或是有利害關係,因此會建議遺囑執行人是律師、地政士或是法人。

遺囑範本哪裡可以下載?

遺囑規範多,內容要件、敘述要求精準、完整,所以自己動筆寫,風險很高。現在有許多網站可以下載遺囑範本,下載後只需要填空即可。以下是可以下載範本的網站:

遺囑常見問題

遺囑是人生前最後一件要緊的事,相關問題要需要了解的資訊非常多。以下再解答關於遺囑的3個問題。

自己寫的遺囑有效嗎?

自己寫的遺囑屬於「自書遺囑」,只要符合法定要件便是有效遺囑,包括要寫在紙上、手寫並親筆簽名和註明日期。

寫了新遺囑,舊遺囑就無效?

錯。新遺囑內容只在與舊遺囑有衝突或牴觸時,才以新遺囑為準,其他沒有衝突的部分,舊遺囑仍有效。

遺囑認證要多少錢

遺囑認證是按遺囑處理的財產價值來定價格,根據司法院網站 ,公證遺囑價格如下:

  • 20萬元以下:1000元。

  • 20萬元至50萬元:2000元。

  • 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2000元。

  • 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4000元。

  • 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5000元。

  • 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6000元。

  • 超過1000萬元至5000萬元:其超過1000萬元部分,每1000萬元加收2000元;不滿1000萬元(即1001萬元至1999萬元),按1000萬元計算。

  • 超過5000萬元者,其超過部分,每1000萬元加收1000元;不滿1000萬元,按1000萬元計算。